吉林市儿童医院

关于2022年专项招聘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

医务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9 号)文件,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林市人社发〔202212号)为依据,切实关心爱护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与医院的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有机结合的原则,全面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022 年专项招聘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医务人员吉林市儿童医院拟招聘人数15名,其中:护理岗7名,医疗医技岗8人,均为初级岗。

二、招聘条件

()专项招聘的医务人员在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专项招聘对象为经过单位集体研究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程序招聘或引进的按《劳动合同法》规范管理,未进入事业编制管理序列,在32日至511日本次疫情发生前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医务人员;

2、专项招聘的医务人员必须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调派或医院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情况下,不超过35周岁(1986511日后出生为标准),贡献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 40周岁(特殊贡献以获得国家或省级荣誉称号、证书及文件为标准),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

3、在方舱医院、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疾控中心、病原检测、新冠重症病房等高危岗位,做出突出贡献;

4、自 2022 32 511日首轮疫情发生以来,连续奋战在一线,累计工作不少于 20 个工作日,或累计工作时长不少于 160 小时,且圆满完成职责任务;

5、德才兼备,德技双修,医疗医技水平得到同行认可。

()其他要求:

1、获得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行业部门疫情防控先进个人表扬奖励的可优先聘用。

2、特殊情况下,需要进一步放宽资格条件的,应报上级党委、政府集体决定,并严格控制招聘数量。

三、申报流程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填写吉林市儿童医院专项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附件1)。

2、上报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最高学历)、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202232日之前取得)、疫情期间奖励称号、证书或文件(以上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

3、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为PDF文件的上报材料发送至邮箱627466235@qq.com

4、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20221228日开始截止至20221231日。

5、报名成功的人员由单位组织审核,按照“吉林市儿童医院2022年专项招聘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医务人员评分标准”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公示及聘用

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体检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考评结果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公示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在医院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信息发布及咨询电话

(一)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市儿童医院网站及院内人事工作群

(二)咨询服务

1、咨询地点:吉林市儿童医院人事科

2、咨询电话:043263310521

 

                                        

吉林市儿童医院

                                    20221228

 

 

附件1

2022年吉林市儿童医院专项招聘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电话


签订劳动合同时间


出生年月


疫情期间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


工作天数


现工作科室


原工作科室


职    称


职称取得时间


职务


学    历


奖励称号、证书级别

省/市/院级

2020年1月-2022年5月

病事假情况


在疫情工作中是否担任组织者


备注:1、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2、疫情工作天数以2022年3月2日至5月11日上报一线工作人员临时性补助天数

为准,工作地点以疫情一线工作地点为准,工作内容为当时主要负责的工作,如护理、治疗、转运、消杀、检验、扫码测温登记、核酸采集等。

3、原工作科室为2022年3月2日之前工作所在科室,借调科室不算。

4、病事假情况,需填写病假或事假,请假时间及天数。